國防部:防酒駕為重點工作    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IPL/201210130232.aspx
(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3日電)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少將今天說,防範官士兵酒駕是國軍目前重點工作,已從提高刑責及強化宣導等作為,消弭酒駕案件。

行政院院會11日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酒精濃度標準入法,並提高刑責,酒駕致人於死,處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薛凌說,支持行政院提高刑責,重罰有助遏止國軍酒駕肇事。

羅紹和晚間發布訊息表示,防範官士兵酒駕是國軍目前重點工作之一,國防部已從提高刑責標準及強化宣導防治等作為,希望消弭酒駕案件再發生。

他說,志願役官士兵如果以酒駕做為提前退伍的手段,需付出很高代價,是不智做法。

羅紹和表示,相信官士兵會遵守規定,積極維護軍譽,國防部會研析酒駕案件態樣,研擬對應做法,杜絕類似案件再發生。1011013

 

 

薛凌:支持提高國軍酒駕刑責    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IPL/201210130202.aspx
(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3日電)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薛凌今天表示,支持行政院提高國軍酒駕致人於死刑責,重罰有助遏止國軍酒駕肇事。

行政院院會11日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酒精濃度標準入法,並提高刑責,酒駕致人於死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薛凌發布新聞稿表示,國軍酒駕情況每年遞增,從民國97年116件、98年128件、99年164件到100年188件。

根據薛凌向國防部取得的統計數據顯示,國軍志願役官兵比義務役官兵更容易駕車肇禍,酒駕違規遭警方查獲數也較高。

據國防部資料,自97年到今年8月為止,國軍汽、機車肇禍案件,義務役官兵肇禍229案,志願役442案;遭警方舉發酒駕案件數,接受短期軍事訓練的義務役官兵192案,接受較嚴謹軍事教育的志願役官兵508案;酒後駕車遭逮,依階級區分,士兵324人最多,士官297人次之,軍官則有79人。

薛凌說,從99年至今,因酒駕問題遭軍方汰除的人數達276人,其中許多是軍中傳聞,志願役士兵如果不想繼續服役,故意酒駕被抓被記過就可離退,如今行政院祭出重罰遏止軍中酒駕問題,應能發揮效果。1011013

 

 

回響/立委提案修法 加重肇逃刑度    http://vision.udn.com/storypage.jsp?f_ART_ID=341&pno=0
記者許雅筑、陳乃綾╱台北報導

聯合報「公路正義」系列報導引發回響,繼警政署十一月起將實施行人路權大執法,立委林佳龍、廖正井、尤美女等廿四人跨黨派提案,修正刑法第一八五條之四,加重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卻逃逸者的刑度,由原本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,加重至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。

國民黨立委蔣乃辛等人也提案修法,提高汽機車直行、轉彎時不禮讓行人的罰鍰範圍,從「一千二百元以上、三千六百元以下」提高到「二千四百元以上、一萬二千元以下」。

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林錦村表示,下周將召集「刑法研究修正小組」,由法官、律師、檢察官、學者等專業人士討論,研議修法是否恰當。

聯合報「公路正義」系列報導中,曾提到孕婦葉貞妤的案例,她今年六月在國道遭大貨車追撞翻車,司機肇事逃逸,近四個月來仍昏迷不醒,緊急剖腹產下的兒子則恐有腦傷。林佳龍昨天上午舉行記者會,葉貞妤的大姑聶瑞瑩顫抖地說,不論經濟、情感上都難以承受,「全家人都快瘋了」。

葉貞妤的先生聶子修曾說,如果肇事司機沒有一走了之,而是下車協助妻子就醫,或許妻兒狀況就不會這麼嚴重。其律師二姊聶瑞瑩事發後辭去工作,專替受害家屬提供法律諮詢、打官司。

聶子修的大姊聶碧瑩說,肇事者不曾前往探望,更嗆聲「敢告就去告,我們開車行,也有準備律師」。

她說,這類案件通常需要拖個三、四年,迫於經濟壓力,很多受害者家屬到最後只能向肇事者低頭,接受庭外和解。聶家人表示,他們「有三棟房子可以抵押」,準備訴訟到底,要讓肇事者負起「應盡的責任」,也希望推動修法,加重肇逃刑責。

【2012/10/13 聯合報】

 

 

11月起汽機車不讓行人 罰1200~3600    http://vision.udn.com/storypage.jsp?f_ART_ID=340&pno=0
記者陳金松╱台北報導

警政署回應聯合報「公路正義」專題報導,決定從十一月一日起,展開為期半年的行人路權大執法;加強取締經過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的汽機車,可處罰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,行人擅闖馬路不守法也會開單告發。

警政署指出,統計近五年的死亡車禍事故,平均每年都有百分之十二的死者是行人,今年一到八月已經有一百六十人慘死車禍輪下;顯示國內駕駛人普遍欠缺禮讓行人習慣,守法觀念不足。

「公路正義」報導有關行人路權的問題後,警政署立即擬訂「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」,通令要求各縣市警局即日起先利用看板、文宣及各類媒體,宣導汽機車禮讓行人、行人遵守交通規則觀念。

下月一日起,全國警方將同步展開取締;各地依轄區特性,分階段由都會區逐步延伸,全面加強執法。

警政署表示,行人車禍死亡問題嚴重,除了「車不讓人」的陋習,也和部分行人不守規矩、擅闖馬路有關;因此會同時針對違規的車輛和行人,依規定告發。

警政署提醒,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,必須減速禮讓行人,並和行人保持距離;車輛前懸距離行人,如果少於一個車道寬(約三公尺),就會被舉發。另外,不聽從交通指揮人員強行通過路口,視同違規可逕行舉發。

不過,警政署表示,尖峰時間或行人穿越眾多路口,警方會以交通疏導為主,舉發從寬認定;以實際影響行人行進的車輛為取締原則,避免舉發反而造成的交通阻塞。

警政署同時律定執行交通疏導勤務的員警,視情況「擋車讓人」;如有老弱婦孺過馬路,要先協助護送通過路口,再指揮車輛通行。

至於民眾反映設計不當的爭議路口或交通設施,警政署要求各縣市警方在問題改善解決之前,不可列為執法地點。

【2012/10/12 聯合報】

 

 

朱立倫:還路於民 支持警執法    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LOC/201210090199.aspx
(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9日電)新北市長朱立倫今天表示,靠執法力量才能改善行人的用路權,員警扮黑臉開罰雖不受歡迎,但應支持與鼓勵。

基隆市長張通榮涉關說交通執法案遭檢方起訴,引發各界議論。朱立倫上午召開市政會議,並聽取警察局長伊永仁道路執法專案報告,肯定員警執法努力。

伊永仁指出,從10月1日起執行行人安全維護專案,汽機車行駛不禮讓行人者,共告發1398件,行人違規穿越道路不聽勸導者,告發295件。

他表示,落實交通安全要從教育做起,建立行人優先的觀念,交通工程也應以人為本,還路於民,新建道路也必須施建人行道。

他指出,要還路於民就可能要拆除店家門前擺設,影響機慢車行車停車空間,可能引發衝突,因此,要靠執法力量,應予支持與鼓勵,才能改善行人用路權。

他說,員警開罰或勸導,都是扮黑臉,本來就不受歡迎,警察局不一定要以刑案表現做為獎懲依據,應調整制度,多鼓勵基層。

朱立倫認同伊永仁說法並表示,現代社會有多元的聲音,面對不同的意見,必須檢討、思考,但對於正確的事情必須堅持貫徹,不要因反對意見而氣餒或放棄。

媒體詢及基隆交通執法遇公職人員壓力一事,朱立倫說,堅持做對的事,依法行政,一定會獲大眾支持。伊永仁也說,多少會有民代「關心」,但員警執法的態度仍會堅守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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